近日,当事人张某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公正如山”的锦旗送给了民一庭法官殷月蔚。
原告张某在市区一繁华路段有一门面房对外出租,15年3月,与第三人王某合同到期,张某去收房租,却发现自家的门面房被3次转租,现在由被告李某使用,且未得到自己的同意。李某拒绝向原告张某支付房租,还将店铺上锁。张某无奈之下只得诉至法院。
殷月蔚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厘清了事实,多次和双方当时人沟通,但是被告坚决不肯让出。为了避免原告的损失进一步扩大,法官在最短时间内作出了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迁出商铺,同时支付自15年3月至迁出之日的占有使用费。
结案后,张某对民一庭法官认真负责、热情为民的司法作风所感动,不顾劝阻和谢绝,执意亲自到法院送锦旗致谢,以当面表达自己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