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典型案例 浏览正文
泰兴法院集中宣判11名“全能神”邪教人员

  6月8日,泰兴市人民法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对高某某等11名“全能神”邪教人员作出一审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某某等人利用书籍、传单、光盘等传播邪教,公安机关共查获书籍1216本,传单4355份,光盘2425张,全部予以没收。

  据了解,案件中这些被告人基本上没什么文化水平,思想比较单纯。他们在初期加入邪教组织时,或是因为生活挫折,或是因为收入低、经济困难,或是因为迷信。而初级的邪教组织会给他们宣扬一些“真善美”的东西。实际上,等他们深入邪教组织后才会发现其反党反社会的本质面目。

  “全能神”是除“法轮功”外,又一个政治反动、组织严密、行动诡秘、暴力倾向突出的邪教组织。上世纪90年代末传入我市以来,“全能神”邪教冒用基督教名义,欺骗要挟群众,大肆宣扬“世界末日”等言论,蛊惑和煽动信徒从事各种非法秘密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危害。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依法整治“全能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分隔线----------------------------

Copyright(c) 2012 泰兴市人民法院主办 备案号:苏ICP备12073305号-1

地址:泰兴市国庆东路151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