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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法院首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泰兴法院继成功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后首次成功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泰兴法院,以争创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思路、丰富载体,全面促进思想观念、司法理念、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全面加强规范管理、机制创新、队伍建设和氛围营造,全面实现审判质效、队伍素质、文化品质、司法保障、争创等级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伴随着司法改革的浪潮,泰兴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动法院工作现代化;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动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法院文化建设为抓手,推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在“省级文明单位”成功争创后,泰兴法院全体干警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将常态化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创建平安法治泰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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