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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川法庭多方协调和解双案

  (记者 卢怡 通讯员 常继平 孙海雯)“我的车终于可以回家了,感谢泰兴的法官,对我们这些外地人也这么尽心尽责!”拿到被扣留的车辆,盐城市滨海县的李某感激万分。
  近日,济川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外地人因欠款车辆被扣的案件,就所欠款项、被扣车辆与对方进行了圆满处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李某因家境困难,遂贷款购买挖掘机,跟随其姐夫薄某到我市承揽业务。因资金短缺,他向我市市民闫某赊欠柴油数万元,迟迟未能归还。听说李某在我市的工程要结束,即将离开泰兴,闫某遂将李某的挖掘机私自扣留,并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偿还所欠款项。
  李某的车辆被扣,工程无法按期完工,又无力偿还欠款,心急如焚。无奈之下,他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闫某返还扣押的挖掘机并赔偿损失。李某起诉的案件被移交到济川法庭后,案件承办人将此案与李某欠款的案件迅速合并审理。
  庭审过程中,双方都据理力争,谁也不肯让步,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不能尽快判决执行,可能会钝化矛盾,于是想方设法多次协调。闫某担心李某是外地人,无力偿还欠款,一直不肯交出车辆。承办法官认为,李某确实经济拮据,拿不出钱来,扣留车辆给李某造成一定的损失,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扣车的损失在不断扩大。最后,承办法官找到了李某的姐夫薄某,在李某所欠款中扣除一定的扣车损失。在薄某的资助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当即履行还款义务。之后,承办法官马不停蹄地来到扣车现场,将被扣车辆予以放行,并完成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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