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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法院设备询价函

泰法询函(2017)第016号(二次)

因我院青年干警公寓新增生活设施需要,拟购置一批电视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主要参数要求

单件货品最高限价

数量

报价(单价/总价)

1

4K超高清安卓智能液晶电视

长虹(CHANGHONG)40U3

智能电视(海量应用),三级能效,40英寸,超高清4K(3840x2160),A级LED,16:9,28纳米64位SOCA53芯片,Mali T720图像引擎,64位安卓5.1操作系统,DTS&杜比双解码,60HZ,逐行扫描,6ms,内置底座,支持网络连接,无线/有线。

含挂架及挂墙安装调试到位。

此款液晶电视必须为正规渠道供货产品,严禁使用工程机等非标准货品。

2480

14

 

2

合计

 

 

 

备注:

1、本项目总价即为含税开票价,含安装、调试、运输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报价方式为现场一次性密封报价,报价日期为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上午10:30,报价地点为泰兴市人民法院(泰兴市国庆东路161号)办公楼6层会议室;

3、有意向参与现场报价的单位请于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报价确认函传真至0523-87991102(标注:转行政装备科),确认函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完毕请致电0523-87991077进行确认。

4、本次询价相关事宜由泰兴市人民法院行政装备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23-87991077。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传真确认函件的,不允许参与现场报价,请知悉。

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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