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法询函(2017)第016号(二次)
因我院青年干警公寓新增生活设施需要,拟购置一批电视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主要参数要求 |
单件货品最高限价 |
数量 |
报价(单价/总价) |
1 |
4K超高清安卓智能液晶电视 |
长虹(CHANGHONG)40U3 |
智能电视(海量应用),三级能效,40英寸,超高清4K(3840x2160),A级LED,16:9,28纳米64位SOCA53芯片,Mali T720图像引擎,64位安卓5.1操作系统,DTS&杜比双解码,60HZ,逐行扫描,6ms,内置底座,支持网络连接,无线/有线。 含挂架及挂墙安装调试到位。 此款液晶电视必须为正规渠道供货产品,严禁使用工程机等非标准货品。 |
248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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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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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项目总价即为含税开票价,含安装、调试、运输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报价方式为现场一次性密封报价,报价日期为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上午10:30,报价地点为泰兴市人民法院(泰兴市国庆东路161号)办公楼6层会议室;
3、有意向参与现场报价的单位请于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报价确认函传真至0523-87991102(标注:转行政装备科),确认函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完毕请致电0523-87991077进行确认。
4、本次询价相关事宜由泰兴市人民法院行政装备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23-87991077。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传真确认函件的,不允许参与现场报价,请知悉。
201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