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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泰州中院纪阿林副院长督战作战,指挥执行攻坚行动!

 

  为全面迎接第三方评估工作,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经研究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做到“人员不减,攻坚力度不减,清理超长期积案和消化弱项指标的工作力度不减,举全院之力解决执行难工作氛围和举措不减”,做到“基本解决执行难”再发力、再攻坚、再冲刺,确保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并明确中院领导和执行局员额法官分别挂钩、联系、督导一家基层法院,亲历办理执行案件,帮助基层法院补齐短板和弱项。


 


 

  9月6日下午,泰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纪阿林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泰兴市邮政局江平路支局局长何健忠至泰兴法院督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并亲历参战作战,指挥“利剑行动”,为执行干警作示范、作指导。


 


 

  在督导座谈会上,纪院长指出,泰兴法院执行工作有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党组对执行工作的重视程度、抽调的力量、抓工作的力度、取得的成绩、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何代表在听取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汇报后指出,全市两级法院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花大力气、下真功夫,以审判为中心抓好执法办案,加强法官履职各项保障,法官特别能战斗、特别讲奉献,审判执行了一个又一个疑难复杂案件,彰显了法律权威。

  随后,纪院长亲自部署指挥开展“利剑行动”,亲自把控关键环节,保障执行工作“有序、有效、有质“开展。


 

  第一起案件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24万余元,被执行人经营一家石材店,从事大理石销售,具有履行能力。我院于今年2月份传唤被执行人到庭谈话,被执行人同意分期偿还,但至今未履行。

  经现场教育督促,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法官进行现场搜查。


 

  第二起案件也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3万元,被执行人从事多年的猪肉销售经营,有履行能力,至今未履行。

  被执行人辩称,刚出了交通事故,用去治疗费10多万元,目前确实无力履行,并向执行法官提交了相关证据。鉴于被执行人承诺赔偿款到位后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决定暂缓拘传。


 

  第三起案件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标的3246.99元,执行法官多次登门,被执行人避而不见。迫于压力,被执行人现场微信转账支付执行款,行动结束后,执行法官立即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申请人向法院出具了结案申请,本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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