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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蓓蕾伴成长,泰兴法院这样做!

  7月11日下午,泰兴市人民法院组织泰兴中学文学社的社员们进行了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同学们旁听庭审,参观院史馆和法院办公区等,让学生们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

  庭审过程中,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旁听学生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聚精会神地进行现场观摩。

  法庭上,法官依法有序掌控庭审,让学生们深入认识到犯罪的丑恶,感受到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4日0时许,被告人高某在泰兴市吾悦广场胡桃里音乐餐厅因琐事与叶某发生争吵,后被告人周某某持酒瓶殴打被告人高某,被告人李某、高某、刘某、刘某、屈某、赵某某遂对被告人周某某进行殴打,双方发生斗殴。其中被告人周某某的殴打行为致被告人高某、刘某受伤;被告人李某、高某、刘某、刘某、屈某、赵某某的殴打行为致被告人周某某及被害人蒋某某受伤。案发后,被告人皆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积极对受伤人员进行赔偿,取得了对方谅解。

  该案将择期宣判。

  通过观摩庭审,同学们深刻感受到法庭的神圣,拉近了他们与法律的距离,让他们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

  此次社会实践,他们这样说:

  法,是违反纪律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阶段,我们青年学生通过切身体会国家法律的尊严和神圣,要以积极心态拥护扫黑除恶工作,用实际行动来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与安全稳定。增强法制意识,关注社会,在家乡、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支持下,更加贴近了解法律,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宣法的高中生。

  生活琐事无处不在,口角纠纷难以避免,而我们应对的态度便体现了法治的意义,是执法守法,寻求合理解决,还是违法犯法,肆意妄为?我想这是许多人都要拎清的问题,而我们中学生尤其应当加强学习,才能在日后社会生活中让守法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泰兴市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选取对青少年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旁听庭审这样的形式,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使学生们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充分认识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远离犯罪。同时增强了法院工作透明度,将法院工作自觉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社情民意,努力打造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法院。

泰兴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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