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民一庭快速调解结案一起涉拆迁案件,为城建重点改造项目推进扫清了障碍。
不久前,房东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腾房并支付房租6万元。承办人在审核相关证据材料时敏锐地发现,这一处房屋正好处于我市如泰运河观光带动迁地块。在向相关部门核实后得知,由于这起房租纠纷,导致承租人迟迟不肯交出钥匙,严重影响动迁项目的整体推进和大庆路拓宽改造工程,而且双方矛盾极大,难以协商,甚至还出现过肢体冲突。
大庆路拓宽改造工程是事关广大市民顺畅出行的民生工程,不能因为这起房租纠纷影响了工程进度。承办法官最短时间安排开庭审理,了解双方诉求,很快就找到了症结所在:承租人认为,拆迁款中的装修补偿和停业损失等款项合计23万元应该给他,而房东却坚决不同意,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房租。
承办法官在了解全部案情后,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房屋租赁、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要求双方控制情绪、依法依规协商。同时承办人分别站在原被告双方的角度,为他们分析利害得失:对于房东,要求支付房租合情合理,而适当补偿承租人装潢损失也是应该的;对于承租人,案件拖延时间越长,不但租赁的房屋产生不了效益,反而要支付更多的房租,得不偿失。
经过承办人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都想通了,并达成调解协议:房东给予承租人5万元补贴,承租人不再支付房租。达成协议后,承租人也在最短时间内腾房搬出,将钥匙交到市房屋征收中心,被拆迁房屋的交接手续顺利完成。
常志飞、刘世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