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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检查我院“一法一条例”执法情况

  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之本带队,对我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我院领导杨旭波、叶峰、陈晖、黄柏林及部分庭室负责人陪同检查并座谈。


 

  田之本一行首先参观了泰兴市非诉讼服务中心法院分中心,了解了我院分中心建设的具体情况,检查了人民调解员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旭波向检查组汇报了我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的相关情况,检查组成员就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立案庭、民一庭、黄桥法庭、虹桥法庭负责同志结合辖区实际汇报了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感想。

  田主任表示,一直以来泰兴法院在贯彻“一法一条例”工作中,思想重视、领导有力、认真履职、效果明显,要继续做好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以及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就下一步工作,田主任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感;二是要抓住重点,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效果;三是要强化保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保障基础;四是要大胆实践,打造人民调解工作的泰兴特色。

(陆莉 文  孙海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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