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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启事

泰兴市人民法院北连廊

专业建筑智能信息化设计项目邀请启事

 

泰兴市人民法院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1】66号)、《泰兴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北连廊专业建筑智能信息化设计项目”公开发布信息,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且有法院智能化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提交成熟且详细的设计方案,供我院进行评审。

1、项目名称:北连廊专业建筑智能信息化设计施工项目。

1.1本项目位于泰兴市济川街道国庆东路161号泰兴法院审判楼北侧,拆除原办公楼与审判楼之间连廊,重建2F连廊,建筑面积406平方米,一层设置标准化的枪弹室、枪弹保卫室和信访接待中心,二层为连接办公楼和审判楼的连廊;同步实施强弱电、消防、智能化、给排水及附属工程等。目前北连廊工程招标已完成,本次信息发布为专业建筑智能信息化系统设计及施工,包括方案设计、设备清单、施工图设计,施工概算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本次参与设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我院实际的成熟且详细的设计方案、所有设备预算清单、各系统详细点位图等材料。

1.2本项目发包方式及费用将按照《泰兴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确定。

2、设计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设计邀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本次设计邀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根据本设计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设计单位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与其同等类型、级别的其他相关资质。

(2)本项目涉及我院两栋楼体的内部办公专网、设备专网及DID数字保密中继等的线路割接,投标人需与泰兴市人民法院内网专线承建运营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进行技术方案确认,并提供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出具的技术方案可行性确认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设计,中标单位需完成全部智能化及信息化项目集成设计和施工。

2.3 拒绝下述设计单位参加本次设计活动:

(1)设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设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设计单位参与本次设计项目。

3、设计方案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旧有走廊顶部线路割接移位、智能化综合布线、安防监控设计等。

4、现场察勘时间: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9:00——17:30。

5、设计方案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设计方案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各设计单位需在2022年9月19日上午9:00前提交评审所需相关资料,包含成熟且详细的设计方案、所有设备预算清单、各系统详细点位图、本项目设计费报价单及上述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需密封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7、方案递交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午9:00开始,经我院评审后确定最终设计施工单位。

8、提交地点:泰兴市国庆东路161号 泰兴市人民法院办公楼6楼会议室,届时请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评审活动并对设计方案讲解演示。

 

泰兴市人民法院对本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法院现场察勘联系人:蒯工

联系电话:0523-87991168。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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