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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式闪婚?中国式离婚!

    (通讯员  吕兵  胡玲)2010年8月,瑞典人罗伯特(化名)到中国旅游,与泰兴姑娘戴某一见钟情,感情迅速升温,双方旋即于同年10月20日在江苏省民政厅登记结婚。

    回瑞典,这对新婚夫妇只能通过网络视频聊天的方式沟通感情。由于身处异国,加之文化观念差异等因素,双方感情渐生裂痕。2011年底罗伯特委托苏州律师诉至泰兴法院,要求解除与戴某的婚姻关系。

    宣堡法庭法官吕兵承办该案后,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被告戴某目前下落不明,原告诉状提供的仅是被告老家地址,其家中已长期无人居住,导致本案面临着诉讼文书无法送达被告的难题。为此承办人数次查访被告族中亲友,希望能从他们那里获得戴某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承办人最终通过与其表弟QQ聊天,获取了戴某的手机号码,并迅速联系到了其本人。

    解决了送达问题,承办人尚面临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即本案系涉外离婚诉讼,原告罗伯特在瑞典定居生活,其授权委托书亦载明其委托律师不具有代收法律文书的权限,导致案件将面临繁琐的涉外文书送达问题。鉴于此,法庭在与原告律师沟通后,得知罗伯特年底会来中国,于是法庭决定在原告来中国期间一并进行文书的送达、开庭等程序。

    为成功化解纠纷,承办人多次与被告沟通,详细了解其与原告的婚姻状况及其对本次诉讼的想法,在此基础上又多次与原告代理律师协商,以确定原告来华的具体时间。

    在兔年的农历腊月底,在阔别两年之后,罗伯特和戴某终于又见面了,只不过这次见面的地点在法院。

    经承办人主持调解,这段跨国婚姻走到了尽头,留给我们更多的也许是对于婚姻与爱情的理性思考。

    法官提醒,近年来,涉诉的跨国离婚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希望人们在享受跨国爱情浪漫的同时,能理性选择婚姻、选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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