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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结合 绽放人性之花

  (特约通讯员 吴鹏 程志伟)“感谢人民法院,感谢程法官……”老人颤抖着双手,眼中噙满泪花,紧紧地握住程志伟法官的手说道。一件经过多部门协调未果的赡养费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热心、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划上完满的句号。

  拒付父亲的医疗费——父子斗气。原告老钱,68岁,2011年10月份查出患有肝癌,经上海、南京、泰兴等医院多次诊治,共花去医疗费三万余元,被告小钱仅负担了2200元医疗费后就不闻不问,其余都是原告的两个女儿及原告东挪西借凑来的,现在原告尚欠医药费外债9800元,要求被告小钱承担医疗费用,并按月支付生活费641元。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并未依照正常程序立即安排开庭时间,发传票给被告,而是通过电话联系,将被告约至法庭谈谈。

  倾听当事人的诉苦——消除怨气。被告到了法庭,了解了案件的部分情况后,就开始向法官诉苦:自己没有什么手艺,冬天在浴室做搓澡工,到了夏天除了出去做小工外,基本就没有收入,加之妻子又常年体弱多病,还有孩子正在上大学,实在是没有钱给父亲看病。

  尊重当事人的人格——获得理解。承办法官听后并没有简单地训斥被告,而是耐心细致地做被告的工作:“我接手这个案件,看到你也曾为你父亲支付2200元的医疗费,我认为你应该不是一个绝对无情的人,所以我没有直接发传票给你,也就是不想让你背上一个不孝的骂名。我相信你不是一个不孝顺的人,只是目前生活的困境让你没有能力给父亲看病,但是我想经济或者物质上的匮乏绝对不会导致精神上的慰藉也同样匮乏。即使不能在经济上给予父亲帮助,你也应当主动多关心父亲,照料他的生活。”

  调换当事人的位置——唤醒人性。被告小钱红着脸,低着头偷偷地看着法官:“我父亲曾经将我的新电动自行车抢走给卖了,这个损失我要从我应当承担的份额中扣除。”“你有没有想过,你的父亲为了你成家立业、娶妻生子卖了多少粮食,多少牲口,是不是这些也要你现在一并偿还呢?”听了承办法官的话,被告顿时满脸通红,哑口无言。“你也是一位父亲,你也终有老去的一天,你今天如何对待你的父亲或许就是明天你的子女如何对待你……都说养儿为防老,希望你多考虑考虑。”被告羞愧得连话都说不出,好半天,缓缓地抬起头,“程法官,你说吧,我知道我错了,我都听你的。”

  第二天,承办法官将老人及被告通知到法庭,制作了调解书,被告当场掏出2000元交给承办法官并表示剩余的钱他将尽最大努力尽快凑齐给父亲还债,承办人将2000元转交给原告,老人激动地接过钱,对儿子也表示了谅解。承办人语重心长地对被告说:“好了,这只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和你父亲一起回家去好好过日子吧。”

  “子欲养而亲不待”,何其悲哀!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只愿每一位老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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