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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冒领离婚证 法院审理判撤销

  为离婚,一男子竟雇佣他人冒领离婚证,日前市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案件。

  2000年12 月,男子叶某与王某领取结婚证,婚后感情不和。2009年的一天,王某不辞而别。一晃3年过去了,叶某离婚的心情剧增,2012年3月20日,叶某花了5000元,雇佣一陌生女子,一起前往泰兴市民政局,提供了叶某、王某的身份证、结婚证和假的离婚协议书,要求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未能鉴别该女子并非王某本人,错误地向叶某颁发了离婚证。叶某领取离婚证后,遂张罗起了新的婚事。王某的娘家人听说后,立刻告诉了一直在外打工的王某。王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离婚证。

  该案经审理,叶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该离婚证被市法院判决撤销。

  经过庭外调解,王某承诺如果和叶某不能言归于好,同意离婚。该案判决送达后,三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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