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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法院张鹏荣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获悉,泰兴法院曲霞法庭副庭长张鹏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张鹏同志1995年进入泰兴市法院工作,18年来一直扎根基层,把一腔真情洒在人民群众心中,审结各类案件3000多件,被辖区群众亲切称为“家里人”。他每天往返十几里,奔波于家庭和法庭之间,多年来几乎没有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却从来没有申请调到条件相对优越的城区法院机关,也没有利用职权为下岗的爱人安排过工作。作为一名乡村法庭的法官,张鹏同志牢记为民司法的宗旨,勇扛时代天平,一刻也不肯停息,紧张而沉稳地投入到一个个新接手案件的审理之中,传播着新时期公正司法的正能量……

泰兴市人民法院 常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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