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法院召开案件质量评定委员会会议,新一届质委会全体委员参加,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质委会副主任叶峰主持会议。
会上,审管办组织全体委员学习了《泰兴市人民法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规定》,重点统一了对不合格案件评定的标准把握。
叶院长强调,全体质委会委员要充分认识案件质量评查在审判监督管理方面的重要性,评查案件时要坚持客观公正、严谨规范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实体法、程序法和各项评查标准,认真履行评查职责,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保障和提高审判质量的促进作用。
本次会议共讨论了2020年度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40件,各部门申报的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42件;讨论确定不合格案件4件,重大瑕疵案件9件,一般瑕疵案件9件,合格案件18件;讨论确定优秀案件12件,优秀法律文书2份。
通过多角度评析案件,分析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审判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改变了以往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轻程序、重实体的思想意识,也对提升全院案件质量、加强干警工作责任意识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