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市消费者协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30多家单位,召开“3·15”座谈会。会上,泰兴法院民一庭李波庭长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读。同时,民一庭与消费者协会商定,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调对接机制,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该院将积极参与新“消法”宣传活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法律支持。
近日,泰兴市消费者协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30多家单位,召开“3·15”座谈会。会上,泰兴法院民一庭李波庭长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读。同时,民一庭与消费者协会商定,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调对接机制,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该院将积极参与新“消法”宣传活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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