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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里的调解

  近日,我院黄桥法庭在泰兴看守所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这对夫妻,在看守所隔窗相望,从最开始剑拔弩张要离婚,经过法官的调解,最终泪眼婆娑重修旧好。

  被告张某是外地人,多年前入赘原告女方家。张某去年因收赃被公安机关逮捕,后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目前被羁押在泰兴市看守所。张某被判刑后,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于是,本案承办法官——黄桥法庭副庭长蒋鹏飞与原告一同来到看守所,在提审室里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件。

  说起来,这对夫妻的感情之路也挺坎坷,原、被告在1999年相识,2001年生育一女,2006年生育一子。直到2011年双方在河南补领了结婚证,不久又离婚。2013年9月,双方在泰兴复婚并办理了结婚手续。原被告之间的感情之路可谓一波三折。庭审结束后,蒋鹏飞决定就在看守所的提审室内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他从原被告自由恋爱、花前月下,谈到双方海誓山盟,引导双方回忆从前那恩恩爱爱的日子;从双方生育的一双儿女及子女的未来,谈到人性善恶和被告即将接受的刑罚处罚。

  听了法官的一席话,原被告两人内心的痛苦与愧疚瞬间爆发,双双痛哭流涕。最终,原告表示将待被告刑满后再处理双方之间的婚姻问题,同时表示在被告服刑期间,自己将尽心尽力照顾小孩,让被告安心服刑,也会定时去劳改农场探视被告。被告对法官如此处理结果,连声表示感谢,并承诺在服刑期间将积极表现、认真改造,以实际行动回报家庭,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黄桥法庭 堵亚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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