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开展了处置突发事件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审判秩序,保护了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
此次演练由法警大队和黄桥法庭共同完成,主要针对湖北十堰中院发生的当事人砍伤法官事件,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为主题,分两个模拟场景,开展实战演练。演练分别模拟了当事人在庭审现场和闯进办公室,携带刀具、汽油、农药、爆炸物等对正在庭审的法官、书记员及其他案件当事人进行不法伤害或自伤、自残等突发情况的处置。
整个演练过程历经一个多小时,所有参演干警严格按照《泰兴市人民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突发情况,集思广益,讨论如何处置突发事件中发生的各类情况,做到指挥有序、配合默契、行动迅速,强化了司法警察、庭审法官、书记员和安保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积累了如何处置此类突发事件的经验,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