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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巧用诉调对接成功调处一起土地流转纠纷

  上半年,我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黄桥镇人民政府诉刘某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纠纷。刘某因承包黄桥镇鞠垛村的农民土地经营高效农业失败,尚欠政府十余万元的土地租赁费及土地复垦费,但刘某承包时投资所建的蔬菜大棚、农业设施等已被当地农民所盗、其所建厂房也被当地村委会当作办公用房在无偿使用,刘某当庭要求政府对被拆设施进行赔偿,并要求村委会给付房屋使用费的同时立即撤出其厂房,双方情绪十分对立。

  庭审后,承办人孙玮立即与鞠垛村干部联系,向其调查刘某所建厂房、设施的目前状况。经查,鞠垛村委会正在使用刘某遗留厂房办公,其他大棚设施已失窃。得知上述情况后,承办人认为该案只有调解,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让双方的损失最小化。

  国庆假日一结束,民二庭于亚明庭长即带领承办人到黄桥镇司法所,邀请该所主任、全国调解能手万红参加,共同主持了本案的调解,刘某、黄桥镇吴镇长、鞠垛村刘书记均到场参与了协商,经过半天的调处,刘某终于同意将拖欠政府土地租赁费一次性偿还,同时鞠垛村村委会与刘某对厂房的使用问题另行签订了租赁协议,鞠垛村立即将厂房归还刘某另作他用,即日起刘某给付村委会相应的土地租赁费,本案终以双赢调处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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