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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 父子同获刑

  11月21日下午,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周某父子职务侵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在上海振华有限公司当驾驶员,2008年到今年5月期间,利用本单位安排其驾车运输货物的职务之便,违反公司规定,将油箱里多余的柴油非法占为己有,由其父进行销赃,共得款1万多元,所得赃款用于家庭开支。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其家中查获尚未销赃的柴油1100公斤,价值近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被告人周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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