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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锦旗的背后

  晨风中,两面鲜艳的锦旗在无锡某公司经理手中迎风招展。锦旗虽轻,民二庭孙法官感觉手中沉甸甸的,其中包含了当事人对自己几个月来工作的肯定,包含了当事人对我们泰兴法院公正司法的肯定,包含了当事人对泰兴市总体投资环境的肯定。

  2007年7月,无锡某公司在考察了我市投资环境及市场后,与我市某食品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

  看到新的屠宰流水线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该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某利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无锡某公司进行商洽,将屠宰场交由自己承包,何某负责上交政府规费并每年向无锡某公司缴纳7万元。

  半年后,何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无锡某公司缴纳承包金,无锡某公司派员前来泰兴催要租金,到屠宰场看后大吃一惊:屠宰场的北侧部分房屋已经被拆除,在拆除的地块上正在打地基准备建设房屋,屠宰用的部分设备也被拆除废弃在室外空地上风吹日晒。无锡某公司遂多次派人与食品公司及何某交涉未果。无锡某公司无奈,只得一纸诉状将泰兴某食品公司与何某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施工,恢复屠宰场原状并赔偿损坏的设备损失。

  由于何某故意制造障碍藏匿了屠宰场的相关资料,孙法官找其谈话要求其提供相应资料,其表示已经遗失,导致屠宰场的具体面积及建筑物的确认陷入了僵局。无奈之下,孙法官只得至现场利用现有材料进行测量、比对,又走访食品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情况,至国土、住建等部门调取屠宰场原先房屋的规划及现在施工房屋的报批材料,并最终确定了屠宰场的实际情况。在一件件证据面前,事实如铁一般清楚,何某再无从辩解。

  根据屠宰场的实际情况,孙法官依法判决解除租赁合同,被告赔偿原告的相关设备损失。

  此后,无锡丰田公司又起诉何某,要求其给付拖欠的承包金,亦依法得到了支持。

  此后,无锡某公司又起诉何某,要求其给付拖欠的承包金,亦依法得到了支持。无锡某公司的经理感慨::“泰兴的法官信得过!泰兴法院信得过!泰兴市的司法环境、投资环境信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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