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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法庭:深入开展“和谐共建”活动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端学锋)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虹桥人民法庭,积极开展“庭所共建”工作,实现了与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的全方位、宽领域的对接,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成果显著。

  积极参加“庭所共建”活动。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工作,会同辖区司法所对村组社会矛盾认真开展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村镇、社区经常性地开展“和谐共建”活动,法庭的服务触角得到有效延伸,关口防线得到有效前移,为及时做好社区矫正、纠纷预防与化解、司法协助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12年,该庭会同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先后成功调解处理17起非正常死亡案件,遏制了矛盾纠纷冲突升级,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行业共建”活动。为有效应对当前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数量增多、处理难度加大的严峻形势,2012年3月份,该庭与虹桥交警中队,共邀泰兴中国人保、平安、天安、永安、人寿财保等各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开展了“联动维权,和谐共建”的活动,共同商谈如何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交通事故案件。通过该项活动,该庭与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在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尽最大努力将当事人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利益等方面达成共识。此外,还明确了进一步加强与交警部门及各大保险公司的密切协作,并使此项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使之成为化解纷争的有效载体。该庭还在虹桥交警中队设立了“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每周一、四下午固定时间安排审判人员到审判点协助交警部门调处事故。2012年,该庭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438件,已审结418件,调解率达93.3%。

  强化“庭所共建”保障,提升共建活动效果。该庭在庭所共建活动中,先后明确了以下几项内容:一是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司法所协助安排开庭场地并组织人民调解员和当地群众旁听庭审。2012年,该庭开展巡回审判787次,均有司法所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二是人民法庭定期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到法庭接受业务培训,共同做好法律培训工作。该庭曾就农村建房过程中雇工死亡的一起人损案件进行公开开庭,让基层人民调解员现场观摩感受,庭后专门就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进行了授课,并组织所有人民调解员在人民调解工作室考试。三是在辖区内发生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时,要求司法所及时向人民法庭通报相关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四是基层政法部门到所在辖区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时,可以邀请驻地人民法庭的法官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基层政法部门熟悉本辖区村民的优势,协助人民法庭开展送达和执行等具体保障措施,切实提升了“庭所共建”活动的效果。

  发送司法建议,帮助消除管理漏洞空白。立足于审判实践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发送司法建议,帮助党委政府完善社会管理,堵塞空白漏洞,减少矛盾纠纷可能发生原因。2012年该庭先后发送3份司法建议,先后就农村住宅建房施工队资质、滨江镇沿江大道路政安全管理、交警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的选择程序问题问题进行警示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收到各界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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