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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法院五项措施推进司法公开促公正

  近期,泰兴法院围绕上级法院关于深化和推进司法公开的工作部署,强化司法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规范诉讼程序促公开。一是规范立案受理。在诉讼服务中心便民小站摆放常见法律文书式样及《诉讼指南》手册,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诉讼须知、排期开庭等信息,将案件审限、风险提示、收费标准等公布上墙。二是规范文书送达。法官牺牲中午休息时间或在下班后进行送达,对被告确实下落不明的,走访后形成书面调查材料以公告的方式送达。三是规范法庭审理。在开庭前3天向社会公布开庭信息。对社会广泛关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媒体报道庭审情况。对延期审理、延长案件审限等与诉讼程序密切相关的事项,主动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全面实现庭审“三同步”。四是规范执行公开。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执行依据、标准、程序等内容。向当事人进行执行风险提示,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后,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及时将鉴定机构的选择以及评估拍卖的过程、结果向当事人进行公开。五是规范裁判文书上网。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审批、通报制度,利用互联网向案件当事人和广大群众公开裁判文书。六是规范判后答疑。案件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或对相关法律适用存有异议的,安排专人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律释明工作,促成其息诉罢访。

  推行巡回审判促公开。一是增加案件巡回审判数量。各业务庭、人民法庭在路途较远、交通不便、农忙季节、当事人行动困难的情况下,深入当事人所在社区、村组实行巡回审判、就地开庭。二是注重抓好巡回审判点建设。争取基层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各乡镇和交警中队建立16个巡回审判点。三是在巡回审判中突出宣传。主动邀请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司法人员、村干部参与案件调解。

  扩大群众参与促公开。一是人民陪审促公开。通过发布公告、资格审查和征求意见,面向社会公开选任42名人民陪审员。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率达100%。二是公开听证促公开。对申请再审、信访疑难、司法赔偿、执行异议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邀请社区群众、媒体记者及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听证,并向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听证范围、程序和结果。三是人民监督促公开。建立、完善法院与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互动机制,面向社会聘请8名廉政监督员和2名特约监督员,组织人民调解员到人民法庭旁听庭审、接受业务培训,安排法官走进“行风热线”栏目与群众热线对话。

  加强联络工作促公开。一是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通报法院重要工作事项,编印《泰兴法院要情》、《情况反映》向代表、委员汇报法院每季度工作情况和民商事万人起诉率,定期选择有一定社会影响、群众较为关注、涉及法律援助的案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旁听。二是重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建议和来信办理。对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由分管院长担负起案件办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协调,主动沟通联系,加快办理进度。对代表、委员对审理结果不满意且反映强烈的案件,由分管院长或相关业务庭庭长当面向代表、委员进行法律释明。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来信,认真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方案并及时反馈。三是开展代表、委员专项联络活动。扎实开展代表、委员“进法院、听庭审、评案件”活动,组织代表、委员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评议、参加执行“凌晨行动”,在“法院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来院参观、视察和座谈交流。

  贴近党建促公开。一是加强党员教育促公开。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公正意识。二是结合评先评优促公开。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纳入到院党组创先争优总体规划中去,每月公开各部门当月绩效数据、每季度公开“办案能手”的评选名单、年终公开全年绩效数据和评先评优结果。在院综合信息系统发布党建活动,在法院互联网、局域网分别设立党务公开专栏。三是开展组织活动促公开。通过开展走访困难群众、挂钩扶贫、“公述民评”等专题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四是强化廉政建设促公开。突出对全院干警司法行为的廉政监督。完善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违纪党员处理等制度,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建设、向案件当事人发放《案件跟踪监督卡》、案件质量评查、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书”和《给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开辟举报投诉(信箱)电话等活动,全面公开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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