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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无情弃女婴,法官大义暖人心

  10月29日,一阵鞭炮声打破了泰兴市人民法院清晨的宁静,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来到民一庭副庭长张翠华的办公室,给她送来了一面锦旗“不辞辛苦执法为公,为民解忧两袖清风”。在张翠华近日审结的一起案件中,这位老人家是作为孙女的监护人来申请孙女的生母黄某某失踪的,案件最终以老人的撤诉结案。

  老人的孙女今年十三岁,尚是一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小姑娘,她的父亲打工时成为植物人于2008年去世,母亲黄某某在她出生一个月后就离开了她,再也没有回来,小姑娘只能跟随没有收入来源的祖父母相依为命。张法官审理过程中发现,只有被申请人的姓名,这位年迈的祖父不知道被申请人的其他任何信息,为了帮助这位老人家,张法官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带着老人家去公安局户籍科让他能够对着同名同姓者的照片逐一辩认,遗憾的是这位老人家早已记忆模糊,不能准确辩认出被申请人,并且不懂法律,想随便指认一个同名同姓者来达到自已的目的。经过张法官耐心的解释法律规定,老人认识到自已的错误及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主动告知张法官由于儿子与黄某某并没有领取过结婚证,被申请人黄某某的姓名是他根据儿子的称呼意会出来的名字,自已并不清楚地知道被申请人的姓名。经过一番耐心的劝导,老人最终撤回了自已的申请。

  案件到此本已结束,直到老人给张翠华送来这面锦旗时才知道,原来张法官面对这位没有收入却要独自抚养孙女的七旬老人,从自已的收入里拿出500元给老人,老人今日是特地来感谢她的。这面锦旗赞扬的不仅仅是张法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又不失严谨的工作态度,更重要的赞扬了一位女性法官在面对经济困难的群众时所体现出的特有的同情心。法官亦有法外之情,案件中的小女孩虽然自小就缺失了母亲的爱,可是她今日却得到了法官妈妈的爱,张翠华的这种情赢得的不仅是祖孙俩的感谢,更会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和尊敬。

泰兴市人民法院 尹明生 丁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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