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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多条车主个人信息被几经转手,你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您好,我这边是XX小额贷款公司,请问您最近有没有资金需要?”

  “您好,是XXX吗?请问您近期有购房计划吗?”

  不少市民都接到过这类电话,这个时候,你是否怀疑过自己的信息是如何泄露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背后,仿佛有一张庞大的利益关系网,今天,我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周某某等6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揭开了它的冰山一角。

  被告人周某某系某保险公司的内勤,在日常工作中,无意中接触到了一张Excel表格,上面记载着23000多条车主个人信息,其当即想到这份信息对于在贷款公司上班的人有用处,便将这份表格拷贝到自己的U盘中,后多次通过邮箱发送给做贷款的亲戚朋友。23000多条车主个人信息,包含着23000多个公民的车牌号码、车辆型号、姓名、住址、手机号码,就这样在小额贷款业务员的圈子内传递。

  2017年8月7日,泰兴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利用互联网向某信息咨询公司员工发送2万多条车主信息的线索,然后顺藤摸瓜,终于把这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人揪了出来。

  近年来,侵犯公民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既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又往往与电信诈骗等其他犯罪存在密切关联,社会危害日益突出,必须依法予以惩治。

  审判长提醒,在当今大数据时代,信息传递速度很快,公民个人信息一旦被窃取,将会直接威胁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试想,当一个人能准确说出你的名字、住址、车牌号,你是否会选择信任他,亦或是很恐慌。很多电话诈骗案,都是从这看似平凡的公民个人信息被侵犯开始的。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即构成犯罪。通过本案审理,希望大家能以案为鉴,既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在日常生活中被泄露,又要坚守法律底线,不侵犯他人个人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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