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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工人扣留服装、设备 民二庭成功化解一起服装加工纠纷案件

    (通讯员 文东 胡玲)节前,原告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状告泰兴市某服饰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拒不交付加工服装及部分设备。原告称,该批加工服装是出口日本的,如不按时交付,将造成巨额赔偿。

    案件上手的当天,法院承办法官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发现被告法定代表人因拖欠工人工资已外出躲债,上百工人要钱无着,遂将应交付原告的服装及部分设备扣留。

    凭借多年办案的经验与敏感,法官意识到,如果强制先予执行,矛盾极可能进一步激化,被告法定代表人极有可能会选择继续躲债,上百工人的工资也会随之泡汤。

    鉴于案情比较特殊,承办法官及时向院、庭领导汇报了案情。分管院长高度重视,遂打电话与当地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联系;庭长、承办法官也迅速赶往现场与当地政府、派出所对接,一方面找被告法定代表人之妻及其他两个股东谈话,向其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告知其违反合同约定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上海方的工作,希望能从大局出发,与被告摒弃前嫌,通力配合,确保服装按时出口,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经过连续三天的调解工作,最后达成由被告向原告借钱发放工人工资、工厂及工人保证返还服装及部分设备的调解协议。

    协议达成后,法官又冒着严寒前往被告企业组织交换,帮助做好服装、设备的清点及装车等相关工作,直至装载服装和设备的两辆大型货车出了厂门,上了高速路口,下午两点多钟才吃中饭。

    后原告将该案及返还设备的两案一并撤诉,案件的处理获得了原被告双方及百余名工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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