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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荣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通讯员 尹明生)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泰兴法院曲霞法庭副庭长张鹏“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这是张鹏继2007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之后,获得的又一全国性殊荣。

  张鹏自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长期扎根基层法庭,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满腔热情地为百姓排忧解难,并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创新,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深得广大群众信服的审判理念和工作方法。近年来,他共审执各类案件2000余件,无一错案,绩效指标名列全院法官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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