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民法院 徐辉云 一、法官职业素质的概念及其内涵 素质是指一个人在品德、知识、才能等诸方面的先天条件及后天学习、锻炼的综合结果。法官应当具
【案情】 原告孙某。 被告江苏某输送带有限公司。 原告孙某是被告江苏某输送带有限公司的员工,从事销售工作,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业务费加超
近日,泰兴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孩子即将高考的特殊情况,情法兼容,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王女士与何某系发小
【案情】 2010年12月7日,债务人何某出具借条,向债权人借款18万元。原告兰某(系一学校教师)在借条上签名提供担保,未约定保证期限和保证方式,借期10个月
内容提要: 有关我国《合同法》64条的争论主要围绕在其是否属于利他合同(第三人利益合同),从而及于其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利他合同(第三人利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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